本《有利网债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
甲方(转让人/原债权人):
有利网用户名 |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受让人/新债权人):
有利网用户名: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就甲方通过由北京弘合柏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的有利网平台(域名为www.yooli.com)及对应的手机客户端,向乙方转让债权事宜,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其通过有利网平台出借形成的以下债权(“标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债权:
编号 | 借款 人姓 名 |
借款人身份证号 | 初始借 款金额 |
本次转让债权 价值 |
需支 付对 价 |
借款人 借款用 途 |
还款起 始日期 |
还款 期限 (月) |
剩余 还款 月数 |
原始借 款利率 (年) |
合计 |
二、债权转让
2.1 乙方按照有利网的规则,通过对标的债权转让需求点击“购买”按钮并点击确认订立本协议后,本协议即成立并立即生效。
2.2 同时,乙方对标的债权转让需求点击“购买”按钮,即不可撤销地授权有利网将乙方有利网账户中金额等同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合计“需支付对价”的金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有利网账户中。上述划转完成视为标的债权已转让成功。
2.3 甲方委托有利网通知标的债权的债务人本协议所涉债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三、效力
自标的债权转让成功之日起,甲方不再对标的债权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乙方自标的债权转让成功之日起,成为标的债权的债权人,承继标的债权借款人签订的《有利网借款协议》项下出借人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出借人的全部义务。如《有利网借款协议》中约定了由第三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乙方承继债权后自动成为被担保人。
四、声明与保证
乙方保证其所用于购买标的债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乙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第三方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提出异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未能解决,则承诺放弃上述资金所带来的利息等回报。
五、其他
5.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有利网平台电子文本形式作出。
5.2 甲乙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5.3 如果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须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5.4 本协议双方委托有利网保管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
5.5 本协议中所使用的定义,除非在上下文中另有定义外,应具有有利网公布的定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