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网编号:
签署日期:
尊敬的客户:任何出借均有风险,为了维护您的自身权益、防范出借风险,请在出借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以及与定存宝(亦称“服务计划”或“本服务计划”)相关的全部规则,特别是加粗字体条款,以充分知悉、了解有利网定存宝的运作规则、出借对象以及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旦加入本服务计划即视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及相关业务规则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
在乙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本双方签订本《有利网定存宝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甲方: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院1号楼17层1701-1705室
乙方:
有利网用户名: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有利网提供的“定存宝”服务计划的相关事项订立有效合约,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以下词语在本协议中定义如下:
1. 有利网:指由甲方运营和管理的网站(www.yooli.com),以及对应的手机客户端。
2. 出借人(乙方):指通过有利网成功注册账户的实名制会员,且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合作机构:指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
4. 借款客户:指有一定的融资需求,经过甲方合作机构推荐到有利网平台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借款:出借人拟向借款客户提供的借款。
6. 有利网账户:指出借人或借款客户以自身名义在有利网注册后系统自动产生的虚拟账户以及甲方为其在存管银行开立的资金存管子账户,并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及/或其他通道进行充值或提现。
7. “有利网借款合同”:指通过有利网平台完成撮合的借款所对应的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利网借款协议》、《有利网债权转让协议》等)。
8. 债权:指乙方通过向借款客户出借本金而在“有利网借款合同”项下享有的所有权利。
9. 本息还款保障:指为保障出借人利益,由合作机构提供的本息还款保障措施,包括以下任一种或多种方式:合作机构以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担保,或合作机构承诺进行代偿、债权收购或发放后备贷款等方式进行还款。
一、主要内容
1.1 定存宝:是有利网推出的对借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项目、债权转让项目等,下同)进行自动优先出借(包括但不限于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将资金用于受让债权等,下同)及出借期限届满时自动转让债权的出借计划,可通过系统实现自动化的分散出借。乙方期初出借本金以及获得的回报将在出借期限届满后通过授权甲方代为进行债权转让方式实现退出,退出资金将返还至乙方有利网账户。
1.2 额度:本期定存宝的总额度为【】元人民币 。
1.3 期限:本期定存宝的期限为【】个月,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计。
1.4 出借金额及预期回报:乙方知悉、了解并同意,本协议项下涉及的任何回报均为预期回报,并不代表乙方最终实际回报,甲方未以任何方式对本金及预期回报进行承诺或担保,乙方出借本金存在不能够按期收回的风险,同时,在实际回报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下,乙方仅能收取其期初出借本金数额所对应的实际回报。
在乙方充分了解上述风险的前提下,乙方同意通过有利网平台加入本期定存宝,具体如下:
| 名称 | 预期年化回报 | % | 十万 | 万 | 千 | 百 | 十 | 元 | 角 | 分 | |
期初出借本金数额 |
零圆整 | ¥ | 0 | 0 | 0 | ||||||
期末预期回报数额 |
¥ | 0 | 0 | 0 | |||||||
| 期限 | 12个月 | 出借范围 | 存在本息还款保障的借款项目 | ||||||||
| 回报分配方式 | 回报复投 | 还款日期 | |||||||||
1.5 出借资金来源保证:乙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如果第三方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提出异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未能解决,则乙方承诺放弃享有其所出借资金带来的利息等回报并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二、本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2.1 本协议成立:乙方按照有利网的规则,通过在有利网上勾选“我同意《有利网定存宝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以及点击“加入”按钮(按钮名称以有利网出借界面显示为准,下同)确认后,即视为乙方与甲方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以及有利网网站及手机客户端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的规定。
2.2乙方点击“加入”按钮确认后,即视为乙方承诺:在存管银行乙方开立的资金存管子账户中等同于本协议第1.4款所列的“期初出借本金数额”的资金,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再挪作其他用途。
2.3 资金划转:
2.3.1 本期定存宝所对应的出借本金全部完成加入,且甲方系统完成所有资金的自动出借后,根据本期定存宝所投特定项目的“有利网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乙方及上述特定项目的借款客户即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委托相应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及/或银行等合作机构,将金额等同于本协议1.4款所列的“期初出借本金数额”的资金,逐笔按照“有利网借款合同”第1条所列的“借款本金数额”,划转至相应的借款客户的指定银行账户,划转完毕即视为借款发放成功。
2.3.2 甲方将在本期定存宝所对应的出借本金完成加入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期定存宝资金的统一出借及划转。如2个工作日未完成上述操作,则甲方将相应资金退回乙方的有利网账户,资金加入至划转期间、资金加入至退回期间不计回报。
2.4 本协议生效:本协议于甲方完成本期定存宝所对应的资金划转之日(“生效日”)立即生效,回报及相关费用自生效日开始计算。
三、出借及管理规则
3.1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等同于本协议1.4款所列的“期初出借本金”进行自动优先出借,将资金出借给符合本协议1.4款所列的出借范围约定的借款客户;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在完成上述自动优先出借后以乙方名义代为签署相应的”有利网借款合同”。
3.2 出借范围:具体请见本协议第1.4款“出借范围”的约定。
3.3 后续管理:在本期定存宝的存续期限内,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对本期定存宝所出借的借款项目的后续回款进行如下处理,并以乙方名义代为签署相应的“有利网借款合同”。
3.3.1甲方将把本期定存宝所出借的借款项目返还的本金(第6.1款约定的情形除外)自动优先出借到其他借款项目中,出借范围与本协议第3.2款约定一致。
3.3.2对于定存宝所出借借款项目产生的回报,甲方将根据第4.3款约定进行回报复投,复投范围与本协议第3.2款约定一致。
3.4 在本期定存宝期限届满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将乙方所持有的未到期的债权代为进行债权转让,并以乙方名义代为签署相应的《有利网债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
3.5 本金及回报的返还时间:本期定存宝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含3个工作日)。
3.6 特殊处理方式:如本期定存宝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后,甲方仍未能将乙方持有的本期定存宝中所对应的全部债权成功转让,则成功转让的债权所对应的资金,将显示在乙方有利网账户中;未成功转让的债权将自动退出本服务计划,并以借款项目的形式显示在乙方有利网账户中,乙方将按该借款项目的还款方式及剩余还款期限,获得相应的本金及/或利息回款直至该借款项目完成全部还款;同时,甲方向乙方退还其在本期定存宝中已实际收取的所有管理费用。
3.7 逾期项目:若甲方按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出借的借款项目,在乙方持有该借款项目期间出现逾期还款且本息还款保障措施亦未能足额还款的情况,则此借款项目将自动退出本服务计划,并以借款项目的形式显示在乙方有利网账户中,乙方应自行承担风险,并将按该借款项目的剩余金额、还款方式及剩余还款期限,获得相应的回款(如有)直至该借款项目完成全部还款。
四、回报及费用
4.1 回报来源:乙方委托甲方通过自动优先出借的方式将本金出借给有利网平台上的借款客户后,借款项目产生的利息在扣除管理费用和/或提前退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将作为定存宝的回报支付给乙方(若借款项目产生的利息不足以扣除提前退出费用的,则自出借本金中予以扣除)。
4.2 回报起算时间:自本协议生效日开始计算回报。
4.3 回报分配方式:回报复投、到期分配,即在本期定存宝存续期限内,乙方加入本期定存宝后产生的回报将按照自动优先出借的方式进行出借,出借范围与本协议第3.2款约定一致。
4.4 定存宝费用种类:定存宝费用包括甲方管理费用以及提前退出费用。
4.5 管理费用来源:本协议项下管理费用来源于乙方加入的本期定存宝所对应的借款项目利息中超过定存宝预期年化回报以外的部分(本期定存宝预期年化回报率参见本协议第1.4款)。本期定存宝实际回报未超过预期年化回报的,甲方不收取管理费用。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导致的实际回报低于预期年化回报的情形,乙方仍应支付管理费用。
4.6 管理费用收取方式:管理费用按月计算并收取。
4.7 提前退出费用仅在乙方提前退出成功时产生,费用标准参见本协议第5.9款。
五、提前退出
5.1 提前退出方式:乙方只可选择一次性提前退出其加入本期定存宝的单笔全部出借本金,不能选择部分退出或分期退出。
5.2 发起提前退出申请:乙方可在本期定存宝存续期限内选择提前退出;但在到期日前3个自然日内(含3个自然日),乙方不得发起提前退出申请。
5.3 额度限制:乙方单日能够申请提前退出的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5.3.1 单日单笔最高额度限制:【】元
5.3.2 单日单个服务计划的最高额度限制:对应定存宝整体服务计划额度的10%;若此值小于【】元,则取【】元;
5.3.3 所有服务计划提前退出的总额度,每日不能超过过去30天定存宝服务计划总额度的日平均值的10% ;若此值小于【】元,则取【】元。
5.4 申请撤销:乙方发起的提前退出申请无法撤销。
5.5 提前退出申请的确认:乙方在当日(即T日)19:30前(含19:30)提交的申请,甲方在T+1个工作日内受理并确认;乙方在19:30以后提交的申请,甲方在T+2个工作日内受理并确认。甲方系统将按每笔提前退出申请发出的时间先后顺序受理并确认。
5.6 债权转让:提前退出申请被确认后,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代为转让其持有的本期定存宝所对应的全部借款项目债权,以及以乙方名义代为签署相应的《有利网债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
5.7 回报结算:债权转让成功后,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为乙方进行结算(扣除相关费用)。提前退出的回报计算至甲方为乙方结算的前一天。
5.8 资金到账时间:退出资金在结算完毕后当日显示在乙方有利网账户中。
5.9 提前退出费用:提前退出成功后,甲方收取退出本金的【】%作为提前退出费用。
5.10 提前退出失败:因提前退出进行转让的债权,具备较高的出借优先级;但甲方不保证乙方的提前退出申请一定成功实现。乙方发起的提前退出申请被甲方确认后的第3个工作日24:00(含24:00)时,若乙方所持有的当笔定存宝所对应的借款项目债权未能全部成功转让,则乙方此次提前退出失败。乙方须自行承担提前退出失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提前还款
6.1 乙方确认,每笔出借本金将出借至一个或多个借款项目。若其中的某一借款项目或多个借款项目的借款客户或合作机构提前偿还全部剩余本金且甲方判断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对应的款项出借到其他借款项目时(“提前还款”),则乙方将收到:
6.1.1当笔出借本金中,出借到该提前还款的借款项目上的所有本金;
6.1.2当笔出借本金中,出借到该提前还款的借款项目上所有本金所产生的尚未结算的回报;即自当期定存宝上一次结算日起已经产生但尚未结算的回报(精确到日)。
6.2 出现6.1款所述情形时,甲方将于5个工作日内(含5个工作日)返还该笔借款项目所对应的款项(具体标准详见6.1款)至乙方有利网账户。
6.3提前还款的借款项目若包含补偿金,则在乙方已按照上述第6.1款约定收到该借款项目对应的本金及回报的前提下,该补偿金将作为管理费用由甲方收取。
6.4某一借款项目发生提前还款的,乙方当笔出借本金出借的其他借款项目不受影响,其他借款项目相关回报的计算仍参照本协议约定的计算规则继续执行。
6.5 若当笔出借本金出借的全部借款项目均发生提前还款,则乙方的当笔定存宝于最后一笔借款项目被提前还款时期限届满。
七、税费
乙方知悉和认可,因本协议项下的资金出借、债权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应由乙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缴纳,甲方不负责处理该等事宜。
八、本协议的修改及终止
8.1 本协议以电子文本形式生成,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有利网平台电子文本形式作出。
8.2 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法律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被司法部门认定为违反所须适用的法律,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8.3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自律规定、市场变化等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规则进行调整,甚至终止本服务计划。
8.4 调整或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及相关业务规则将在有利网(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公告、站内信、手机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公布并立即生效,无需另行通知乙方。如果乙方不接受修改,可立即以退出本服务计划中全部出借本金的方式终止本服务;如乙方继续使用本服务计划即被视为接受修改,并受修改后的协议及相关业务规则约束。
8.5 乙方同意,在甲方终止本协议时,乙方持有的本服务计划项下的借款项目将以借款项目的形式显示在乙方有利网账户中,乙方将按该借款项目的还款方式及剩余还款期限,获得相应的本金及/或利息回款直至该借款项目完成全部还款。
九、其它
9.1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须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2 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具体操作规则以甲方网站或手机客户端展示为准,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具体规则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规则为准。乙方同意本协议即视为同意本协议相关附件。
(以下无正文)
2017 年 3 月 7 日版本